首开股份处罚落地,三位时任高管各被罚60万元,维权索赔征集正式开始
用户在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8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12月1日,首开股份(600376.SH)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维权方式见末尾)
监管机构的处罚依据是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公司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北京证监局认为,首开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第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首开股份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对首开股份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未勤勉尽责,是首开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今年1月30日,首开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4月29日,首开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实际的归母净利润与预告数据差异达53.91%,且首开股份未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随后,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要事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同珵置业有限公司调增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会计差错更正后,2021年年报中,调减归母净利润4.29亿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62.54%。
7月24日,首开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83号)。监管部门认为,首开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上交所对首开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予以通报批评,对首开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怡、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孙茂竹予以监管警示。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首开股份(600376.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8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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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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