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回购期一股未买,合纵科技因“失信”收到监管措施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回购方案炒作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11月17日,合纵科技(300477.SZ)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及时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票,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日,合纵科技因该事项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合纵科技2023年11月13日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11月10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期限内公司未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方案最早系合纵科技于一年多前公布。2022年11月10日,合纵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当时发布的回购方案显示,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40元/股。
深交所在下发的关注函中指出,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纵科技货币资金账面余额18.83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未完成此次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拟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上述回购方案。
另外,深交所要求合纵科技结合制定回购方案的目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上述问题的回复补充说明公司在制定回购方案时的决策是否足够审慎,回购价格、回购期限等相关安排的设置是否合理;公司及提议人是否存在利用回购方案炒作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据同花顺,自2022年11月初至今,合纵科技的股价下跌近18%。截至发稿,合纵科技报4.30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