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法违规,荣科科技被立案,投资者维权索赔征集已开始
荣科科技及公司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1月10日晚间,荣科科技(300290.SZ)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任晖立案。

荣科科技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及经营管理情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笔者注意到,就在2022年12月30日,荣科科技还曾披露公告称,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
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公司先后为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崔万田和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5582.97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直到2022年4月29日才在《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2022)辽1103民初353号》等司法文书,涉及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诉公司承担2.3亿元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未及时就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2年4月29日才在《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中予以披露。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荣科科技及时任董事长何任晖、时任董事崔万田、董事长郑健、董事会秘书张羽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荣科科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智慧医疗、健康数据和智维云两个板块。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荣科科技300290的维权预征集区间有二,用户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一:用户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股;
二:用户在股票上市后买入股票,并且在2023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股。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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