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收“天价”预罚单,投资者维权征集启动
*ST高鸿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日前,*ST高鸿(000851.SZ)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具体来看,经查,*ST高鸿通过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1,282.80万元、2,190.52万元、1,542.38万元、894.46万元、370.74万元、788.21万元,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42%、1.44%、0.99%、13.56%、64.88%、11.35%、22.11%、6.44%、0.50%。
最终,证监会拟决定,对*ST高鸿罚款1.35亿元,*ST高鸿董事长、时任总经理付景林等多人亦领到罚单。其中,付景林作为高鸿股份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知悉、组织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江庆作为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和管理者,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与高鸿股份构成共同违法,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丁明锋作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组织、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付景林、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丁明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高鸿000851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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