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后的首个交易日,中核钛白一字跌停,维权征集已开始
与中核钛白同日遭到处罚的三家券商,开盘后最大跌幅均超过3%
4月15日,公告实控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后的首个交易日,中核钛白(002145.SZ)开盘一字跌停,截至发稿时,其跌停板上封单金额2.26亿元,股价为3.95元/股。
与中核钛白同日遭到处罚的海通证券(600837.SH)、中信证券(600030.SH)、华西证券(002926.SZ),在证券板块跌幅居前,最大跌幅均超过3%。
中核钛白于4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王泽龙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于2024年3月13日立案。
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也卷入其中,于同日被证监会立案。立案告知书显示,两家券商均因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于2024年3月13日立案。
据银柿财经此前报道,在中核钛白2023年的定增中,中信证券为其保荐机构与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则在此次定增中获配9239.86万股,认购金额为5.47亿元。(详见银柿财经此前报道《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同日被证监会立案》)
同日被处罚的华西证券,于4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江苏证监局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
这是新“国九条”发布后,首批遭到处罚的上市公司。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
新“国九条”提出,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完善股票上市委员会组建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委员履职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中核钛白维权索赔征集已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中核钛白(002145.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3年3月9日至2024年4月1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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