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被立案调查,维权预征集现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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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ST鹏博士(600804.SH)公告称,公司于7月1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前,鹏博士多次出现信披问题。2022年11月,鹏博士公告了上交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告显示,2022年5至9月期间,公司多次通过媒体、上证e互动等渠道对外公开尚未披露的股票价格敏感信息,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
其中,2022年9月8日,该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于2022年5月13日签订的拟成立10亿元产业基金建设氢能产业园并收购千懿氢能的框架协议已终止。随后,上交所发出监管问询函。2022年9月20日,公司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称,公司与深重投于2022年9月7日终止前述框架协议。交易所认为,公司未能在前述协议终止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以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形式代替信息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及时性、一致性原则。
2022年10月,四川证监局对鹏博士出具警示函,称鹏博士未及时披露终止合作情况,未按照信息披露持续性和一致性要求,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对终止合作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除了信披问题外,公司业绩也有诸多疑问,2022年鹏博士实现营业收入约37.05亿元,同比下降约6.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53亿元。
5月12日,深交所向鹏博士下发年报问询函,围绕资金往来、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合营、联营企业四个方面提出十大问题,要求公司回答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借款、资金占用等情形;2022年度存货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主要联营、合营企业是否存在资金流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等问题。
在问询函中深交所提到,截至2022年末,鹏博士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款)余额分别为3.81亿元、3.46亿元和0.44亿元,较期初余额分别同比减少61.35%、6.23%和87.06%。
同时,公司2021年度曾因大额资金往来缺乏商业合理性等问题,被出具非标意见的财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告。2022年度非标意见消除专项说明显示,公司为解决员工离职劳动补偿问题,将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运营、工程维护等生产环节进行外包,与员工创业公司合作,后因终止交易,公司前期预付的相关款项已退回,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财报和内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前期非标意见及2022年度涉及的主要预付款项和预付长期资产款的支付对象及所涉关联关系、具体采购内容、付款金额及交货安排、2023年度支出情况等,并结合资金往来履行的相关合规审议程序,说明相关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在三次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后,鹏博士终于对问询函中关于应收账款变动、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及跌价准备、人工费用金额与主要业务增长情况是否匹配三大问题作出回复。但问询函中剩余的大部分问题,鹏博士截至目前仍未作出回复。
在6月16日晚的公告中,该公司称,问询函中其他事项,如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尚未核实完毕。公司将积极组织问询函剩余事项的回复工作,将及时回复剩余问询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鹏博士(600804.SH)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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