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4月2日晚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托育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引进金融机构降低企业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充分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成本。引导战略合作机构积极对接项目,并针对性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此外,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明确:一是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老年食堂以及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二是公办机构能力提升。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支持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三是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
在资金安排方面,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东北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平均总投资的40%、60%、80%、80%的比例进行支持(产粮大县方向另行规定);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5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东北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平均总投资的40%、60%、80%、80%的比例进行支持(产粮大县方向另行规定);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