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来了,购房家庭持有产权份额最高不超过80%
7月21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了起草的《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7月21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了起草的《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全文共41条,规范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概念定义、申请条件、定价和权属,明确了建设、供应、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等要求。
所谓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限定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稳定就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通过划拨土地集中新建、出让土地集中新及既有房源转化三种筹集方式进行建设。
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稳定就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而且,《办法》明确指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
购房家庭可选择产权份额比例为50%至80%
在房屋价格和权属方面,《办法》明确了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同一项目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至80%间选择产权份额比例,并按销售基准价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房价。
在产权份额方面,《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和政府的产权份额应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合同》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协议》中明确,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比例不低于50%且不高于80%。
在使用管理方面,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可以增购和上市。其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5年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的申请,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权利性质调整为出让,但需满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回购其份额的申请,由其进行回购。
与此同时,《办法》强调了将从严查处违规使用和违规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行为,明确了收回及全部补缴差价款两种处理方式,并明确存在违规行为的家庭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建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最好不用完整产权出让给个人。“杭州的共有产权房应该封闭运转。没有投资炒作属性,才能房住不炒。”
多地探索共有产权房
事实上,除了杭州市,此前已有多地推出了共有产权房的相关政策,以探索“房住不炒”的解决方案。
为更好地解决上海市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上海市自2010年起便启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试点工作,随后连续5次放宽上海市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2018年9月底,上海市进一步扩大共有产权房受益面,将部分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有序纳入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开展了上海市户籍八个批次和非沪籍两个批次的申请供应工作,累计签约购房约12.75万户、实际受益家庭约21.3万户。
2014年,北京、上海、深圳、四川成都、湖北黄石、江苏淮安等6座城市被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彼时,北京市住建委指出,在之后的五年时间里,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且将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21年6月底,北京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可提供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
2019年,广州市开始试点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无房常住人口供应。广州市市本级首批次的共有产权住房于2021年5月26日进行摇号,共有6栋,总计1366套。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5%,政府产权份额比例为45%。
今年,西安市住建局于3月份印发的《西安市2021年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及《西安市2021年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21年将新增1.5万套保障房,其中,共有产权房为8000套。共有产权房为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西安市住房困难家庭销售的房屋。房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左右,最大房型面积不大于144平方米。销售价格在同时段、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50%~80%之间。个人产权份额占比不低于50%,购买5年后,可将政府持有产权份额进行购买拥有。
有业内人士表示,经过多地多年地探索,随着共有产权房在建设、分配、管理等各项政策的完善,推动共有产权住房高质量发展对于住房保障而言,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