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经核准实际履职等原因,晋商银行及多家支行被罚
由于理财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原因,晋商银行及多家支行合计被罚。
5月2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消息,近日,因存在违规事实,晋商银行(02558.HK)及多家支行遭到处罚。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3〕64号罚单显示,由于“未经核准实际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山西监管局作出对晋商银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3〕63号罚单显示,由于“违规为企业股权投资提供资金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山西监管局作出对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3〕60号罚单显示,由于“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风险隔离不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山西监管局作出对晋商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3〕62号罚单显示,由于“理财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山西监管局作出对晋商银行太原桃源南路支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朱静对晋商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理财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智倩对晋商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风险隔离不合规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两人分别被山西监管局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