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授信业务内部控制流程欠缺等,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被罚330万元
宋晓沛、马宏涛、侯高冉分别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各处罚款二十万元;刘敏、于慧、徐薇分别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5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渤海银行(09668.HK)大连分行存在五项违法违规问题:一是未执行统一授信;二是通过发放新授信业务掩盖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未准确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状况;三是贷后管理不到位;四是授信业务内部控制流程欠缺;五是接受未经董事会备案的财务公司股权质押。
中国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决定对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责令改正,并罚款合计三百三十万元。
此外,宋晓沛对渤海银行大连分行前四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管理责任,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十万元;马宏涛对未能执行统一授信违规行为中承担业务申报流程审批人责任,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十万元;侯高冉对未能执行统一授信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人责任,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十万元。
同时,刘敏、于慧和徐薇三人对渤海银行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违规行为中承担经办责任,分别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以来,渤海银行因挪用小微企业贷款用于理财产品、违规发放商用住房贷款、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数据统计不准确等违法违规事实,已连续三次接到大额罚单,累计被罚没超过4216万元。(详情见银柿财经此前报道《被湖南住建厅“拉黑”后,渤海银行公布的2022年业绩也不太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