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表示将深刻反思,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月27日晚间,维康药业(300878.SZ)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被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维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经查,维康药业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组织、指使公司以支付工程设备款名义转出资金,最终转入其个人账户,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此外,公司在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称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维康药业及刘忠良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刘忠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曾担任总经理的卢卫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董事孔晓霞、时任财务总监王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吴建明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朱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将深刻反思,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