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返利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收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涉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系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广告业务中合同可变对价的估计进行审慎梳理和重新判断。
6月13日晚间,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返利,600228.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葛永昌、隗元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2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2025年1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葛永昌、财务负责人隗元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葛永昌、隗元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涉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系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广告业务中合同可变对价的估计进行审慎梳理和重新判断,经公司与2024年年度审计师充分沟通后,为更准确地反应实际情况进行的财务数据更正。该更正仅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会计报表科目及指标有相关影响,不影响公司此前已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的准确性。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整改,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对相关会计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