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民政部等19部门首次联合发文明确目标
提升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
5月22日,据民政部官网消息,近日,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法规、保障措施和社会环境,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让广大老年人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有力支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
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到2035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更加丰富,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注重项目引领,推进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做优做强“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支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突出集中服务,利用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庆节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抓好日常服务,以做好人民群众“身边小事”为契机,以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采取菜单式服务、“结对+接力”、“以老助老”等方式,提供长流水、不断线的志愿服务。
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发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设施阵地作用,为老年人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相关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增加面向老年人的优惠时段。扩大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创作,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打造有影响力的老年文化品牌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持续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深化拓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不断提升老年人看电视体验。提升旅游服务设施适老化水平,鼓励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服务产品,落实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
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提升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统筹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县(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扩大基层老年人社会参与场地资源供给。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坚持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投保,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老年人组织的组织推动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依托村(社区)、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等开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主题培训,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帮助老年人掌握婴幼儿护理、膳食营养、健康管理等技能,为老年人提供隔代照料、养老护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