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卷走”客户资金、直播给出投资建议,4月罚单暴露券商违规细节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陪跑“海诺尔IPO长达12年,项目没成还要受罚。
4月监管部门针对券商的处罚,暴露出行业在人员管理、直播业务等细节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规范情形。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今年4月中国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三大交易所针对券商及其从业人员共开出28张罚单,涉及15家券商。
东北证券(000686.SZ)、国元证券(000728.SZ)和天风证券(601162.SH)4月均收到3张罚单,东方证券(600958.SH)、光大证券(601788.SH)、华兴证券、信达证券(601059.SH)和民生证券(现国联民生(601456.SH))均收到2张罚单,其余券商4月只收到1张罚单。
4月唯一一张有罚金的罚单“花落”华林证券(002945.SZ)。处罚文件显示,仇某珍在华林证券某营业部从业期间买卖证券获利5.11万元,被上海证监局“没一罚一”:即没收违法所得5.11万元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长达12年IPO项目折戟后被罚
4月共有5家券商因投行业务受到处罚,分别是中信建投(601066.SH)、国元证券、东方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民生证券(现国联民生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及两名保荐代表人秦明正、王鹏,因在保荐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尔)IPO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公开资料显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陪伴”海诺尔冲刺IPO三次、前后长达12年,但仍以失败告终。
早在2012年,海诺尔就递交创业板上市申请,但发审委因其作为环保企业却多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合理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合法性等问题,否决了其上市申请。
2019年6月,海诺尔再度提交IPO申请,但仅三个月后就主动撤回。而且监管部门在当年11月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其存在部分项目运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费会计处理不规范、未如实披露受限货币资金等问题,决定对该公司出具警示函。

2020年12月,海诺尔第三次向资本市场发起“冲锋”。深交所显示,其本次IPO预计融资金额10亿元,在经历三轮问询后于2021年11月通过上市委会议,但是2024年7月却再次主动撤回上市申请。

本次深交所针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处罚显示,海诺尔存在研发投入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研发费用归集及会计处理不规范等情形,但两名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未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此外,两名保代还存在核查底稿归集不完整、核查证据材料获取不充分等问题。最终,深交所决定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秦明正、王鹏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外,同样陪伴了海诺尔IPO长达12年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也被深交所处罚。
东方证券此次则因在一起并购重组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而受罚。
监管函显示,2023年10月深交所受理了罗博特科(300757.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罗博特科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控泰克)81.18%股权、ficonTECServiceGmbH(以下简称FSG)和ficonTECAutomationGmbH(以下简称FAG)各6.97%股权。东方证券为该项目独立财务顾问,程嘉岸、罗红雨为该项目主办人。
但是实际上,早在2019年至2023年,斐控泰克陆续收购了FSG和FAG各93.03%股权。其中,2019年至2020年期间,罗博特科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军或者董事王宏军分别与5名斐控泰克股东签署协议,约定若在规定期限内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等未能收购斐控泰克及FSG和FAG股权或者未达约定收益率的,由元颉昇、戴军或者王宏军回购其持有的相关股权或者对其进行收益补偿。前述5名斐控泰克股东同时也是本次重组交易对手方。
深交所指出,东方证券及两名项目主办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相关协议的签署,但未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未督促罗伯特科及时予以披露。直至深交所明确问询后,罗博特科才于2025年3月24日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及更新的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前述协议内容及其解除情况。
最终,深交所决定对东方证券股份、程嘉岸、罗红雨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员工“卷走”客户理财资金、从业人员未受过合规培训?
4月江苏证监局对东北证券及其两名从业人员开出的罚单,暴露出其在人员管理、信息上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2018年4月至11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丁煜梅以帮助客户理财为由,取得客户银行转账资金,未实际用于为客户购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
2023年10月,营业部明知上述事项引起诉讼纠纷后,对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经营管理和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未按规定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
江苏证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东北证券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当事人丁煜梅和发现其违规行为但并未上报的张伟,也各收到一张罚单。
但是,这三张罚单均未公布丁煜梅取得的资金金额和具体用途,银柿财经用姓名检索的方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进行搜索,现已无法查询到丁煜梅的从业信息。

此外,本月唯一一张有罚金的罚单也暴露出券商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处罚文件显示,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仇某珍任职于华林证券某营业部,在此期间仇某珍利用手机操作证券账户,该账户共有862笔成交记录,买入金额总计193.48万元,卖出金额总计195.16万元,交易金额总计388.64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合计盈利5.11万元。
面对处罚,仇某珍提出如下申辩意见:一是任职期间未实际到岗,未参与业务活动,未对市场或客户产生实质性影响;二是“违法所得”主要为2021年新股申购中签收益,该收益属于个人投资,与任职无直接关联;三是缺乏从业经验,未受过合规培训,未有意违反证券行业相关规定;四是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未能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将加强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从处罚文件披露的从业时间来看,或许是疫情导致仇某珍“未实际到岗”“未受过合规培训”,但上海证监局认为这些均非法定免责事由,且“仇某珍所称任职期间的具体工作情况不影响其在案涉期间为证券从业人员的事实”。最终上海证监局并未采纳其申辩意见,并决定没收仇某珍违法所得5.11万元,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直播业务亟待规范
近年来,券商采用直播的方式进行投教活动已不是新鲜事,但是4月的三张罚单暴露出该业务仍存在亟待规范的地方。
上海证监局开出的一张罚单显示,华兴证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陈森,未按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制度规定及时报备相关直播活动,且直播过程中存在涉及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的情形,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该营业部也因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粤开证券也因为直播业务不规范受到上海证监局处罚。处罚文件显示,粤开证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未按粤开证券制度规定对相关直播内容进行审核,相关投资建议信息未记录留存等情形,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
依据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