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田股份收立案告知书、问询函,投资者维权索赔预征集开始
原实控人舒志高亦被立案。
4月25日晚间,洪田股份(603800.SH)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舒志高于当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02号和010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舒志高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舒志高予以立案。
银柿财经注意到,洪田股份2024年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因会计师无法就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根据年报,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为公司对其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与公司8家客户的控股股东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及与诺德股份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无法做出判断,会计师也因此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舒志高为洪田股份原实控人,公司于2022年完成控制权变更,实控人由舒志高变为赵伟斌,舒志高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其后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023年8月收购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田科技”)81%股权;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公司持续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向原实控人舒志高配偶控制的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出售6家子公司股权。前期,上交所曾要求公司核实前述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计划,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公司予以否认。
25日,上交所向洪田股份下发了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股东与诺德股份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除已披露的控制权转让协议外,舒志高、赵伟斌及其他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其他安排。
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洪田股份603800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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