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罚边贴,边贴边罚,货车贴上“货拉拉”该不该被罚
和广告费相比,罚款费更划算。
车上贴“货拉拉” 三个字要罚钱?因“车贴”问题,货拉拉再受热议。
近日,新浪微博上流传的一个短视频中,一辆贴着“货拉拉”车贴的货车在上海被执法人员拦住,执法人员以“未经许可在车身张贴广告”为由,要求司机缴纳罚款。但司机却叫屈:“这个是强制的,不贴的话(货拉拉公司)要罚钱” 。
10月22日上午,银柿财经记者致电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肯定了视频内容的真实性,并表示“此事确实是近期发生的。但我们不会因为爆出这个视频就不管(车贴问题)了,我们执法是有法律依据的,违反者该处罚还是处罚”。
截图自文内新浪微博流传的短视频
据记者了解,这并不是货拉拉签约车辆司机第一次因为“车贴”的事情收到罚单。
车贴位置影响到车辆安全驾驶,车贴超过车身比例30%,车身广告未到工商局备案……从2017年开始,在成都、杭州、扬州、南昌、海口等多地,都曝光过货拉拉签约车辆司机因“车贴”问题被处罚事件,货拉拉各地分公司也多次被职能部门约谈。
“边罚边贴”的货拉拉车贴,为何一直“撕不掉” ?
可以报销的罚单
一面是地方法规,一面是公司协议。银柿财经记者留意到,视频中被拦下的货拉拉司机,面对执法人员开出的罚单,陷入两难。
“这个罚单货拉拉都会给你们报销的,之前都是这么处理的。”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城市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现场亮出法规:按照《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他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他同时建议,出现问题的个体户,应和公司平台进行及时对接。
“《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是上海市政府2017年发布的,它属于一个地方性法规,所以说是适用在上海这个区域内的。”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陈诗杰告诉记者,据他了解,上海对城市货运出租车实行严格的准入制,统一使用沪B-H专用牌照,“视频中的被罚司机营运的并不属于上海市政府所定义的货运出租车”。
截图自文内新浪微博流传的短视频
另一方面,强制司机贴车贴,是货拉拉一个公开的“秘密”。日前,银柿财经记者加入了一个“成都货拉拉总群”,联系上了货拉拉司机李强(化名)。他说,司机开车去货拉拉注册登记时,公司会帮忙一并贴好车贴,而且在签署的协议里有要求必须一直贴着车贴。“平台会进行不定时检查,需要拍照上传来证明,发现没贴要从押金里面扣200元钱。”
而另一名在杭州的货拉拉司机朱伟(化名)则告诉记者,如果私自撕毁车贴被发现,货拉拉平台会不给司机派单,直接影响他们的收入。
10月22日上午,记者致电货拉拉客服。对方明确表示,想要加入平台成为司机,车身必须贴车贴,这样才能正常接单,“不过每个城市的车贴都不一样,像上海的话车贴的位置都是统一的,如果看到不一样的,有可能是外地的货拉拉车跑到了上海”。
该客服同时表示,全国范围内,只要是因车贴问题收到罚款,在处罚的30天之内,司机都可以拿着罚单到所在地区分公司进行报销,“据我了解,目前因车贴问题收到罚单的司机并不多”。该工作人员称,平台针对这个问题和相关部门一直在协商,但因为各地的政策在变,所以有些需要重新协商。
车身广告法规引争议
货车司机因车贴被处罚的现象,在物流行业专家杨达卿看来较为普遍。依据在于《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违反者,由交管部门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
银柿财经记者留意到,过去几次货拉拉司机被罚,均是因为车身广告阻挡玻璃,影响到安全驾驶,处罚主体为交警,而这次上海的案例,由于司机违反的是上海当地的行政法规,处罚主体变成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执法部门依法办事,有理有据。不过对于法规的合理性,也引发了各方的争议。
从现实上看,杨达卿认为,同城货运企业有自身品牌形象诉求,也是同城货运平台企业规范运营车辆的一个抓手,有的车贴并不影响驾驶安全。“我认为监管方面还是需要审慎包容,当然,行业企业也需要考虑相关车身标识的标准化、合规化建设。”
记者摄于杭州
“流动广告规定属于地方政府规章,如果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前提下,不得减损公民权利。”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森补充指出,在《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第六款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根据《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既然是私家车,为什么要去张贴经营性广告?”10月22日上午,记者询问顾村镇城市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时,对方反问道。
对于这个问题,王森却认为,倘若公民在自己的私家车辆上印刷不违反《广告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标识,并没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益,其对自己合法拥有车辆外观的处分权利,理应得到保护。“而流动广告的规定显然减损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我觉得在这个法规没有改变或撤销以前,它肯定是合法有效的。在现行有效的情况下,在上海这个区域,还是要遵守当地的地方性法规。”陈诗杰认为。
移动的宣传工具
“你们把货拉拉公司(广告车贴)一封,不允许货拉拉贴广告不就完事儿了。你们罚款也罚不完呀,几十万辆车都贴着。”
“你知道车上贴广告对他们的广告效益有多大吗?所以他们就算被罚也是划算的,这是关键。”
视频中,被罚司机与执法人员的对话提及到的“广告效益”,在李强看来也不奇怪。李强直言“货拉拉强制贴车贴,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用车身广告进行企业宣传”。
官网显示,创立于2013年的货拉拉,经过逾8年的发展,截至2021年5月,货拉拉的货运、物流、搬家等业务范围已覆盖363座中国内地城市,平均月活司机62万,月活用户达800万。
也就是说,平均每天约有2万余个流动的广告曝光在全国363座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不过,用“车贴”做广告,也不只有“货拉拉”在这么干。
10月21日下午,银柿财经记者在浙江杭州街头,在不同路段看到多辆贴有车身广告的机动车在穿行,车身广告随处可见。其中包括“顺丰”“圆通”“快狗打车”“滴滴”等等,车贴让这些车辆得以区别于其他私家车,十分显眼。
从“58速运”更名而来的快狗打车,其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小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也会要求每个平台司机的车上都贴上车贴。车贴带来了比广告价格更低、效果更明显的曝光,在业务部门的监测和一些消费者的日常感知中,“58速运”的品牌已经打响。同时,在彼时的报道中还提及,“车贴数量也是陈小华日常极其关注的指标之一。每次开会,或是到地方巡视,陈小华都会询问车贴情况,且要求严格。”在陈小华看来,车多,车贴数量也多,意味着曝光率越高。
“车辆在路上跑,利用得好的话,就是移动宣传工具。”一家车企工作人员林明(化名)告诉记者,有的企业确实会要求用贴车贴,相当于是车身广告,这种宣传方式的优势是“省钱,醒目,流动性大,宣传性广”。
但车身广告也分为强制和有偿两种。“我们公司就是有偿贴车贴,比如贴满一年车贴就可以获得2万元的补贴,买车时车身价就直接少2万元,或者是按月补贴。”既然答应了这个条款,就要履行,所以公司会定期检查,看车主有没有私自撕毁车贴,并且也拿不到优惠补贴。
对比不同形式的广告宣传,林明给记者算了一笔成本账。现在时兴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告营销。网红开价一条抖音视频30万元,咖位越大的网红报价越高,广告宣传的成本较高。“但网红、明星代言容易出现了负面新闻,可能会造成不好影响,相较之下,车贴补贴或者货拉拉的罚单支出等车身广告,对企业而言更加划算、稳妥。”
不可否认,在行业竞争激烈的当下,每个企业追求曝光率的诉求都是迫切的,但一切营销行为都是要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